我的「腦」力生活(Day 46)

2019年9月5日(晚)

為港人的進步和轉數之高,表示喝采。他們眼睛越來越雪亮,看事更通透。

動議就是Propose, 即提議…但又不一定會成行實踐…

如果一個學生會選舉,有人動議(即 提議)一個議案,但沒有人和議,或最終不足票數通過,都不會實行。

我和同事舉了一個例:

我提議「請你食飯」,我有心請,但我又不一定要為這個提議負責,可以最終都沒有兌現承諾的。你也沒有權指責我沒有為這個提議「沒實踐」而負責。更何況一個要靠議員投票的議案??如果議員一致(或 大部分)不通過,都不會實行。

哪…這個「動議」有何意義?

既然隨時都可以講,為何要到有人命傷亡、有越來越多黑材料揭出來才講?

更有趣的是:有心做,就不需要加「動議」、「提議」……或其他,直直接接講人明白的內容,不兜圈才是有誠意做事,不然…自己想想其想法,不用我多說了…

願平安臨到香港,醫治臨到每個受傷和失望的人,阿們。🙏

加油!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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