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「腦」力生活(Day 48)

2019年9月7日(晚)

當沒有真憑實據去證明一件事情真偽,一切證據都不在自己手的時候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對問題提出疑問,指出漏洞反證事件有疑點,交給有責任的人提出證據說明他們所舉證是真有(或 「無」)其事。

如果可以舉證的人只選擇用「聲明」而不選擇提出證據,除非這證據已經沒有,甚或證據對他們不利…🤔

試問有證據都不提出,也要選擇被全民迫供,也死口不提供,沒有人會認為不合理的嗎?

兩所校後兩天內就可以宣布有學生離世,調查又不需要,效率比搜証機關還快…沒人懷疑?

連續三天有開埠以來都沒出現過的離世命案,市民接受解釋,完全接受執法人員的說法,覺得合情合理,這不是很恐怖嗎?

半天內有六宗墜樓自殺案件,時間的巧合、案發時沒有目擊證人,丁點重物墜地聲響沒有人聽到,沒人發現有任何震蕩,也沒有人覺得奇怪提出疑問…😥

如果真有人要毀滅證據,這一連串才變得合情合理…有智慧的自己思考一下吧…越扮作沒事發生越會有事情追著而來的…知道的為自己為其他人,都用自己可以用的方法做合良心的事吧…

祝好人一生平安全,真相水落石出,作惡的當受刑罰。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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